东华理工大学申报2011年度研究生创新项目的通知
根据2007年江西省教育厅、江西省人民政府学位委员会《关于印发<江西省研究生创新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试行)的通知>》(赣教研[2007]1号)精神,创新型教育是学位与研究生教育的重要内容,创新项目的设立是创新型教育的重要举措之一。为加强研究生创新意识,提高研究生创新能力,学校设立了研究生创新项目资金,现将2011年度创新项目申报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
全日制在校研究生。
二、申报时间:
截止日期为2011年5月26日。
三、申报及审批程序:
1、项目申报人填写《东华理工大学研究生创新项目申报审批表》(可从研究生部网站下载),交纸质版(一式三份)和电子稿到所在院(部)研究生工作秘书处,由院(部)研究生工作秘书统一汇总后报送到研究生部研究生管理科许亚男老师处。
2、研究生部根据研究生所报项目,组织专家评审,确定立项名单,并择优选拔若干项参加省级创新项目遴选。
四、注意事项:
1、申请的项目应是申请人相对独立的项目,必须具有明显的创新内容,可望取得创新性成果;技术开发的项目具有一定的市场前景。
2、项目期限一般为一年,最长不超过两年。故2009级研究生所申报项目的研究时间为一年,2010级研究生所申报项目的研究时间限定不超过两年。每个申请人只能申请一个项目。
3、申请人指导教师的在研项目不在申报范围之内。
4、申请项目的指导教师原则上为申请人的导师,若为他人,必须具备研究生指导教师资格。每位指导教师只能指导一个项目。
5、以项目组形式申请项目,尤其是项目组成员分属不同学科的,在同等条件下给予优先支持。
6、项目一经批准立项,应严格执行研究计划,不得擅自更换项目负责人、删减研究内容、目标和预期效果。
希望研究生指导教师和各专业所在院(部)、学科高度重视创新项目的申报工作,认真组织研究生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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