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连大学研究生假期安全管理规定
为了加强导师和研究生的安全意识,预防意外情况的发生,确保研究生能顺利完成学业,结合我校研究生假期安全教育和管理的实际,制定本规定。
一、研究生假期
研究生的假期(包括寒暑假和国家法定节假日)安排,以大连大学校历为参考,以导师的科研时间安排为准。研究生导师应妥善安排好研究生的离校和返校时间及留校期间的科研学习生活。
二、安全教育和安全管理
1、研究生导师是研究生安全教育和安全管理的第一责任人。
2、研究生导师要对研究生进行安全和纪律教育,并与研究生签订教育管理协议,切实履行安全教育和管理责任,教育研究生自觉遵守学校的规章制度,提高防火、防盗、防事故、防人身伤害的意识,切实做好研究生的安全稳定工作。
3、严格研究生的考勤和请销假制度。研究生导师要准确把握研究生的去向信息和返校情况,及时向学院和研究生部报备。
4、研究生导师安排好留校研究生的科研工作和学习生活。督促留校研究生自觉遵守学校的规章制度,注意实验室安全,积极协助管理部门做好研究生宿舍楼的安全保卫工作,出行结伴,出行前要及时向门卫报告出行路线和返校时间,注意保持宿舍卫生和宿舍楼四周环境卫生,严禁夜间迟归,严禁私自留宿客人,严禁使用电炉、电磁炉、电热棒等电器和明火,确保研究生的安全。
5、研究生导师对外出的研究生要督促其切实提高安全意识,注意旅途中的财产和人身安全,自觉遵守交通法规,不搭乘超载、违章车辆,注意保管好钱物,避免意外事故发生。
6、做好突发事件的应对处理和信息报告工作。放假期间,研究生导师要与学院研究生安全负责人保持信息畅通,切实掌握研究生的思想动态和有效的联络方式,如遇有紧急情况和突发事件,应在第一时间做好应急处理并及时上报学校有关部门。
三、本规定自下发之日起实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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