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人民大学经济法专业广东在职研究招生对象及优势
一、招生对象
1.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法律、法规,品行端正,优秀业务骨干,身体健康,并能坚持在职学习者。
2. 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者(已获得学士学位者可参加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
二优势
1. 品牌优势:
在2008年教育部组织的一级学科评估中,中国人民大学以7个学科排名第一在人文社会科学领域继续领先,并居全国高校首位。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在2004年、2008年教育部组织的两次学科评估中均列全国高校法学学科第一名。
2. 权威师资:
授课教师均为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骨干教师和国内知名学者。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师资力量雄厚,既有一批在国内外享有盛誉的资深法学家继续发挥着重要影响,更有一大批学术功底扎实,已在全国法律界和相关学科有影响的中青年法学家成为学科带头人和学术骨干。
人大法学院先后有10名教授为中共中央政治局和全国人大常委会作过法制讲座。学院现有教授和博士研究生导师70余名,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学科评议组成员2名,长江学者3名,有50多名教师在国际、国内学术团体中担任重要职务。同时,人大法学院还聘请了60余位国际上著名的法学家和国内法律知名人士为名誉(客座、兼职)教授。
3. 特色服务:
(1)学员将作为中国人民大学校友,入编《中国人民大学校友录》;
(2)颁发学员通讯录,提倡学员间、企业间的充分交流和沟通;
(3)为学员介绍和推荐全新的专业的学术期刊资料和数据库,便于查找资料并完成学位论文。
(4)创造人性化无缺课设计:中国人民大学广东教学中心的学员在三年内均可补课,并免费在网上下载课程学习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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