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09年华东师范大学硕士研究生考试安排
1.入学考试分初试和复试。
2.初试日期为2009年1月10日至11日。音乐学美术学设计艺术学专业需延长时日。
3.初试地点由报名点设置。
4.初试科目为政治理论、外国语、业务课(见专业目录)。各科的考试时间均为3小时,音乐学美术学设计艺术学专业除外。政治理论课和外国语满分各为100分,每门业务课满分一般为150分。
5.全国统考初试的政治理论,非第二外语的英语、俄语、日语和数学一二三,工商管理硕士(MBA)专业学位联考英语由教育部统一组织命题,考试大纲由教育部和有关部门制订。其余的业务课一般由华东师范大学命题。
6.根据教育部的规定,教育学专业基础综合、心理学专业基础综合、历史学专业基础、计算机学科专业基础综合、工商管理硕士(MBA)专业学位联考综合能力为全国统一命题,教育部和有关部门制订大纲。满分值不等。
7.初试方式均为笔试,音乐学美术学设计艺术学专业除外。外国语科目不含听力测试。
8.初试成绩待阅卷结束后通知考生,通知办法届时另定。
9.华东师范大学根据教育部的工作规定,确定复试名单,一般为差额复试。复试名单的通知办法届时另定。
10.复试时间约为2009年4月中旬,复试地点为华东师范大学各院系所,复试的形式和内容根据各专业的培养要求、结合其他知识和能力的考核统筹确定(含外国语的听力和口语测试、此成绩计入复试总成绩)。
同等学力考生复试时须加试2门本科主干课程(笔试),每门考试时间为3小时。
11.华东师范大学在复试时对考生的学历证书等报考材料原件及考生资格进行再次审核,对弄虚作假或不符合教育部和华东师范大学规定者,不予复试。
12.考生复试时按华东师范大学规定进行体格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