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11年华东师范大学硕士研究生考试安排
1.2011年1月1日至14日,考生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研招网(原报名网)下载打印《准考证》,我校不再给考生寄发《准考证》。考生打印准考证后,应即核实本人图像、报考信息、考生须知,如有疑请即询我校研究生院招生办。
2.入学考试分初试和复试。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和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参加初试。
3.初试日期为2011年1月15日至16日,1月15日上午思想政治理论、1月15日下午外国语、1月16日上午业务课一、1月16日下午业务课二,音乐学、美术学(美术学系)、设计艺术学、音乐、美术、设计艺术、工业设计工程专业需延长时日。
4.初试地点由报名点设置。音乐学、美术学(美术学系)、设计艺术学、音乐、美术、设计艺术、工业设计工程部分科目另定。
5.初试科目各科的考试时间均为3小时,音乐学、美术学(美术学系)、设计艺术学、音乐、美术、设计艺术、工业设计工程部分科目另定。考生在每科目考试开考15分钟后不得入场。初试交卷出场时间不得早于每科目考试结束前30分钟,具体出场时间由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规定,交卷出场后不得再进场续考,也不得在考场附近逗留或交谈。
6.思想政治理论和外国语满分各为100分,每门业务课满分为150分、200分、300分不等。
7.我校使用硕士研究生招生全国统考科目为思想政治理论、英语一、英语二、俄语、日语、数学一、数学二、数学三、教育学专业基础综合、心理学专业基础综合、历史学基础。
我校使用全国联考科目为计算机学科专业基础综合、管理类联考综合能力。
全国统考和联考科目的命题工作由教育部考试中心统一组织;统考科目考试大纲由教育部考试中心统一编制,联考科目考试大纲由教育部考试中心或教育部指定相关机构组织编制。
我校其余的考试科目由我校命题。参考有关专业学位教育指导委员会制定的相关专业学位基础基础课和专业基础课考试大纲(或考试指导性意见),和我校列出的初试科目考试内容范围。
8.初试方式均为笔试,音乐学、美术学(美术学系)、设计艺术学、音乐、美术、设计艺术、工业设计工程部分科目另定。外国语科目不含听力测试。
9.初试成绩待阅卷结束后通知考生,通知办法届时另定。
10.教育部依据硕士生培养目标,结合年度招生计划、生源情况及总体初试成绩情况,确定考生进入复试基本分数要求(约2011年3月下旬)。我校根据教育部的工作规定,确定复试名单,一般为差额复试。复试名单的通知办法届时另定。
11.复试时间约为2011年4月上中旬,复试地点为我校各院系所,复试的形式和内容根据各专业的培养要求、结合其他知识和能力的考核统筹确定(含外国语的听力和口语测试、此成绩计入复试总成绩)。
同等学力考生(除工商管理硕士、公共管理硕士、旅游管理硕士外)复试时须加试2门本科主干课程(笔试),每门考试时间为3小时。
12.我校在复试时对考生的学历证书等报考材料原件及考生资格进行再次审核,对弄虚作假或不符合教育部和我校规定者,不予复试。
13.考生复试时按我校规定进行体格检查(同普通高校招生体检标准)。
14.报考学术型和报考专业学位研究生之间的相互调剂政策,待初试结束后,视第一志愿生源上线情况而定。调剂工作的具体要求和程序按教育部录取政策确定。届时,考生可通过“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调剂服务系统自行填写调剂志愿及办理调剂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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