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08年华东师范大学博士研究生报名手续
1.考生报名(即在线输入和随后的在线确认)前应按照华东师范大学招生简章的有关内容核对本人是否符合报考条件(资格),凡因不符合报考条件(资格)引发的相关后果由考生本人自负。
考生在线输入前应查阅华东师范大学招生专业目录,特别是院系所代码和名称、专业代码和名称、导师姓名、考试科目代码和名称等信息不得出错,如因考生在网上提交本人报考信息失误造成的后果自负。
2.考生须先登录华东师范大学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主页,在线输入(含修改)相关信息,下载相关报名表格。并务请牢记本人报名序号(六位数),以便办理后续初试(领准考证)、复试等手续。
3.填写有关表格时,外语语种和业务课有任选的按专业目录上的规定选择一种,否则由华东师范大学指定。报考类别为非定向、委托(原单位)。考试类别为公开招考;硕博连读和提前攻博(限本校硕士生)。
4.2008年1月5日前将下列报考材料寄(送)到华东师范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地址:上海市东川路500号华东师范大学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邮编:200241):
(1)通过网上报名系统打印的《报名登记卡》、《报名登记表》、2名专家的《专家推荐书》、《体检表》。
(2)身份证复印件,应届硕士研究生还须提交学生证复印件。
(3)硕士学位证书复印件(应届硕士研究生须在入学前补交),在境外取得硕士学位证书和毕业证书的考生,须在报名前自行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确认其证书的有效性,并附上确认后的证明材料复印件。
(4)硕士课程成绩单复印件。
(5)同等学力考生不提交材料(3)和(4),但须另提供学士学位证书复印件、大学英语6级(或其他语种相应等级)证书(报考外语专业须提供相应等级的二外证书)复印件、与报考专业相关(不得跨专业)的5门硕士学位课程成绩证明、与报考专业相关(不得跨专业)的本科毕业证书复印件、以第一作者发表在核心期刊的与报考专业相关的学术论文及刊物封面复印件。
报名材料恕不退还(含论文等个人资料),请自留底稿。
(6)报名费200元,送到或经邮局普通汇款到华东师范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地址:上海市东川路500号华东师范大学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邮编:200241)。
5.华东师范大学审查考生报考材料后,对符合华东师范大学报考条件并已交付报名费的考生核发准考证。届时准考证不再寄发,考生于考前凭原件领取准考证:应届硕士毕业生凭身份证和学生证;已获硕士学位的人员凭身份证和硕士学位证书(在境外取得硕士学位证书考生和同等学力考生须提供相应证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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