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中国农业大学处级领导干部填报个人有关事项的通知
根据《关于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的规定》(中办发[2010]16号)的要求,处级领导干部应当按规定如实报告个人有关事项。请各单位处级干部认真填报《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表(一)(二)》,有关事项具体通知如下:
1.由于我校处级干部个人收入申报以往是按学期进行,2010年上半年的收入已经申报,为与新文件按年申报的要求衔接,本次申报时间为2010年8月1日-2011年7月31日。
2.《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表(一)(二)》必须由本人签字,并请申报人按要求将申报材料密封,并在信封封口上签名。
3.请各单位通知本单位处级干部,并于9月2日前将申报材料交至党委组织部(东区主楼334)。
4.由于此文件需密封存档,请各位处级干部按时提交。
5.自本通知印发之日起,我校原有关于领导干部收入申报、个人重大事项报告制度及表格同时废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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