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10年中国农业大学硕士研究生复试
(一)考生复试前应通过报考资格审查
凡收到复试通知的考生,应分别携带下列材料到报考学院进行报考资格审查,通过审查后方可参加复试:
(1)应届本科毕业生:提交学生证、身份证、准考证及完整的本科学习成绩单;
(2)非应届本科毕业生、硕士、博士:提交身份证、本科毕业证或硕士学位证或博士学位证、准考证以及本科或硕士或博士学习成绩单;
(3)同等学力考生:提交身份证、本科结业证或大专毕业证或学生证(应届专升本生和成教生)、准考证、大学学习完整成绩单、公开发表的与报考学科相关的学术论文、大专毕业生还应提交补修本科主干课程的成绩单。
考生提交的上述材料应真实有效,用B5纸复印装订成册,经报考学院专人审核原件后,复印件收存归档。如发现有弄虚作假随时取消报考、录取资格,直至追究相应责任。
(二)复试
(1)我校为教育部34所自划复试分数线招生单位之一,参加复试的考生人数一般为实际录取人数的120—150%。凡符合我校复试分数基本要求的考生均可参加我校的专业复试。复试成绩占入学考试总成绩的50%。
(2)专业复试由招生学院组织进行,一般采用笔试、面试、外国语听力口语测试及实验操作等多形式结合的方式。
(3)复试成绩不及格者不予录取;同等学力考生加试两门专业主干课程,成绩不及格者不予录取。
(4)参加复试的考生需按北京教育考试院的有关规定缴纳100元复试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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