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中国农业大学2011-2012学年秋季学期转专业工作的通知
为做好2011-2012学年秋季学期转专业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接收计划
学校鼓励各学院接收转专业的同学,并对历年转入人数较多的专业在高考招生时预留部分计划,专门用于接收转专业学生。
各学院根据本院各专业的实际容纳量和已录取学生的数量,确定最大接收数量(如报名人数不足,或报名者不符合相关专业的培养要求,实际接收数量可少于最大接收数),由教务处汇总公布(附件)。
二、学生报名
转专业不再设立报名门槛,有转专业意向的2010级、2009级同学可在规定时间内登录综合教务系统,在线提交申请,打印《中国农业大学本科生转专业申请表》并由本人签字后,交至现所在学院教务部门(“GPA”和“排名”由学院填写),由所在学院审核后统一交教务处。
报名者必须符合《中国农业大学全日制普通本科学生学籍管理规定》中转专业的有关条件:录取到中外合作办学专业的学生;休学、转学、专升本的学生;招生时确定为定向、委托培养的学生及高水平运动员均不得转专业。录取到烟台研究院相关专业的学生,只能在烟台研究院开设的专业之间转专业。
拟转专业学生还应符合相关专业的体检要求。
允许学生有多次转专业机会,已转过一次专业的同学也可提出转专业申请。
请同学们充分了解拟转入专业的有关要求、课程设置以及转入后培养方案的衔接等情况,根据自身情况,切合实际地填报。
三、操作程序
报名转专业的同学均可填报两个学院志愿,每个学院可填报两个专业志愿。
教务处首先按第一学院志愿将报名学生信息投档到各学院。各学院应组织专门的转专业工作小组,负责对报名转入学生的初审和面试,并最终确定拟接收名单。小组应不少于5人,由学院主要领导任组长,主管教学工作院长、主管学生工作书记等参加,鼓励吸收系主任加入。初审时,主要根据本院报名情况和学生报名材料确定拟面试名单,并通知到学生本人。面试时应重点考察申请者是否符合本学院相关专业的培养要求,及其学习能力和兴趣。最终接收名单应根据申请者的面试成绩确定。
教务处公示第一志愿接收名单,并将未接收者按第二学院志愿投档到各学院。如学院接收计划已满,可不再接收第二志愿学生。经学院再次审核面试后,确定第二志愿接收名单,并报教务处再次公示。
四、后续手续
入选转专业接收名单的同学应在规定的时间内到原所属学院和转入学院办理学籍变动手续。
学生转专业后应当修满转入专业培养方案规定的全部课程,成绩合格,方可毕业。转专业前已经学过的课程,如果与转入专业培养方案规定的课程同层次或高一层次,则转专业后成绩仍然有效,若低于转入专业层次要求,则成绩无效,应当补修。转入专业已经开过的课程,由学生自己安排时间随低年级补修并取得相应的学分。
办理学籍变动时,应在转入学院教务老师的指导下,办理课程认定和补修手续。需要本学期补修的课程应当在补退选规定时间内自行选课,上课时间冲突但符合免听条件者,可办理免听手续。
转专业学生的学号不变,如需更换学生证,可在规定时间到学院教务办公室换发。学费有变化者,凭教务处开具的证明,到财务处补退费。已购教材如无涂改损坏,可到教材服务部更换。
五、具体时间安排
9月2日,成绩库设置系数0.6;计算GPA和排名;
9月2-7日,学生登录综合教务系统报名,打印《中国农业大学本科生转专业申批表》后签字并于7日交至现所在学院;
9月8日,各学院审核汇总,并于11:00前将材料转教务处;
9月9日,教务处汇总后,并于11:00前转各第一志愿接收学院;
9月9-14日,各学院组织审核及面试,并于14日11:00前将接收名单及有关材料交教务处;
9月14日,教务处汇总后公示第一志愿接收名单,并于17:00前转各第二志愿接收学院;
9月15-16日,各学院组织第二志愿初审及面试,并于16日11:00前将接收名单及有关材料交教务处;
9月16日,教务处于17:00前在校园网上公布所有转专业学生名单;
9月19-20日,入选学生到转出及转入学院办理学籍变动手续;
9月19-23日,入选学生在选课系统中退补选课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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