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华东政法大学博士研究生报名程序
1.网上报名:考生应在规定时间内登陆华东政法大学网站,从主页进入博士研究生网上报名系统,按照提示正确填写本人报名信息,经查确认无误后提交;
2.下载资料:考生从上述网站下载打印《报考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登记表》、《专家推荐书》等表格材料;
3.现场确认:考生应于2011年1月9日至10日(上午9:00-11:30,下午1:30—4:00)到华东政法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进行现场确认、报考资格审核和缴付报考费250元,并提交下列报考材料(不接受邮寄):
①《报考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登记表》;
②两名专家的推荐书;
③硕士学位证书(应届硕士研究生为学生证,硕士毕业生同等学力人员为学士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
④本人身份证(现役军人提供军官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⑤其他:境外获得学位的考生还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认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同等学力人员须持上述材料及刊载本人论文的核心期刊、专著或部省级以上科研成果奖励证书的原件及复印件。
4. 凡是未经现场确认和未缴付报考费的考生,网上报名信息无效。
5.领取准考证:考生于2011年3月10——11日(上午8:30-11:30,下午1:30—4:30)到研究生招生办公室(长宁校区17号楼103室)并凭本人身份证(现役军人凭军官证)领取准考证。
初试、复试及录取的其他相关事项,华东政法大学将随时在网站公布,不再向考生寄发书面通知。考生应随时登陆上述网站查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