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北政法大学关于校园内悬挂横幅有关规定的通知
各单位:
为了维护良好的学习和生活环境,规范校园管理,构建和谐校园,现对雁塔校区和长安校区校园内横幅悬挂做如下规定:
一、校园内开展各种活动需要悬挂标语横幅、悬放气球条幅等,均纳入校园宣传管理的范畴,由党委宣传部统一管理。
二、横幅、条幅的制作、悬挂、拆除由申请部门自行完成,内容必须健康真实、格调高雅、文字规范。
三、各部门在校内开展全校性的宣传活动需要悬挂横幅、条幅时,须先填写《校园横幅悬挂申报表》,横幅内容、字体(黑体字)、尺寸规格、悬挂地点、悬挂期限经党委宣传部审批后方可制作、悬挂。
四、未经审批或没有按照规定字体、尺寸规格、指定地点悬挂的横幅,学校将责成其立即清理,并对其进行通报批评。
五、各部门对所悬挂属横幅负有维护管理的责任,对因风吹、安装等原因造成横幅损伤、斜挂、掉落等问题由所属部门及时修整或清理。
六、各部门在填写《校园横幅悬挂申报表》时,每条横幅须交纳50元押金,若所悬挂横幅按规定期限及时清理,押金退还;若所悬挂横幅没有按规定期限及时清理,押金不退并作为清理横幅人工劳务费。
七、本规定自颁布之日起施行,望各部门遵照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