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法律硕士(JM)西北政法大学在职研究生招生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录取标准与招生名额
1.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将在考试成绩发布之后进行,通过我校复试分数线的考生登录学位网下载本人《2011年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资格审查表》,本人签名后将该表交所在单位人事部门(或档案管理部门,下同),核准表中内容、填写推荐意见,并在电子照片上加盖公章,然后按要求将《2011年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全国联考资格审查表》、相关学历、学位证书交报考单位研究生院(处、部)进行资格审查。
如考生持境外学历、学位报考,资格审查时须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认证报告。
考生接受资格审查时,须交验下列文件:
(1)《2011年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报考资格审查表》1份;
(2)本科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原件和复印件1份;
(3)准考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4)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所有复印件请使用A4纸张复印,以便存档。
2.录取将综合考虑下列因素:
(1)考生必须符合报考条件,资格审查合格;
(2)按联考总成绩的高低排名,并经复试择优录取;
(3)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政治素质和工作业绩好(要有荣誉、奖励证书等文件)和在基层及民族地区政法系统工作的考生;
(4)有保障攻读学位所需要的正常的身体条件。
3.招生数额:100名。根据我校与西藏自治区检察院合作协议和国务院学位办批准,西北政法大学将为西藏自治区政法系统定向招收和培养20名法律硕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