攻读法律硕士专业学位(JM)西北政法大学在职研究生报名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录取标准与招生名额
1.资格审查在复试阶段进行。考生接受资格审查时,须交验下列文件:
(1)已加盖单位人事部门或主管部门公章《2010年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报考资格审查表》1份;
资格审查表必须为在现场确认时当场打印出的已带有考生本人照片的原件,不得手写或另外制作其它表格。
(2)本科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原件和复印件1份;
(3)准考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4)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所有复印件请使用A4纸张复印,以便存档。
2.录取将综合考虑下列因素:
(1)考生必须符合报考条件,资格审查合格;
(2)按联考总成绩的高低排名,并经复试择优录取;
(3)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政治素质和工作业绩好(要有荣誉、奖励证书等文件)和在基层及民族地区政法系统工作的考生;
(4)有保障攻读学位所需要的正常的身体条件。
3.招生数额:100名。根据西北政法大学与西藏自治区检察院合作协议和国务院学位办批准,西北政法大学将为西藏自治区政法系统定向招收和培养20名法律硕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