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电子科技大学在职研究生招生条件(高等学校教师攻读硕士学位)
经国务院学位办批准,从2003年开始我校开展了招收、培养高等学校教师在职攻读硕士学位人员的工作,并已把此项工作列入学校研究生教育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
报考条件 国民教育系列大学本科毕业(一般应有学士学位),从事教学工作满两年以上,具有较好的教学水平的高等院校基础课、公共课(含“两课”、体育教育、艺术教育、国防教育)、专业课教师以及高职、高专、新升格院校教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