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西安电子科技大学软件工程硕士结业所授证书
学位授予 修满33学分,完成软件工程实践及论文并通过答辩的学生,经电子科技大学学位委员会批准,授予软件工程领域工程硕士学位,颁发国家承认、国务院学位委员会统一印制的工程硕士专业学位证书,可报考博士研究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