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安大学关于2011年博士研究生录取通知书发放通知
各位考生:
我校2011年博士研究生录取通知书将于7月10日起统一发放。10日(周日)本人可持身份证及准考证前往研招办领取(领取地址为:校本部北院教学主楼3楼研究生部会议室),未被领取的通知书将于11日左右寄出,为保障录取通知书能安全快捷的投递至考生,今年通知书拟采用EMS投递(费用将本人在收取时支付),现将发放通知书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1.录取通知书信封内包含以下材料:录取通知书;研究生新生入学报到须知;自律协议书;银行卡;
2.新生的录取通知书邮寄地址为博士网上报名时的通讯地址(如需变更邮寄地址请电话联系研招办核实信息后并递交变更申请);
3.如需他人代领录取通知书的,代领者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及考生出具的书面委托书(需写明本人姓名、准考证号、身份证号、联系电话及委托人姓名、身份证号、联系电话)前来领取。
长安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