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安大学2012年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报名注意事项
其他
1.考生因报考研究生与所在单位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上述问题使长安大学无法调取考生档案,造成考生不能复试或无法被录取,责任由考生本人承担。
2.为便于联系,请考生在网报时务必将本人详细通讯地址(省市、县、单位、邮政编码)及姓名和联系电话等规定的信息填写清楚,不得随意更改。
3.咨询有关研究生招生政策事宜,请与长安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联系,咨询导师、自命题科目的考试内容范围等有关具体事宜请与各招生学院联系。
4.本简章内容与教育部文件不一致的地方以教育部文件为准。
5.现役军人报考长安大学硕士生按解放军总政治部规定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