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心理学博士学位长安大学在职研究生报名程序
报名程序
网上报名
登陆长安大学大学研究生填写报名信息,确认后打印“长安大学2011年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报名信息简表”(2份,1份随报名材料提交给研招办,1份自己留存)。
2、寄(送)报名材料
包括以下材料:
(1)填写好的《长安大学2011年报考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登记表》填写前仔细阅读填表说明);
(2)专家推荐书(两名与报考学科有关副高级职称及以上的专家推荐,推荐书要由专家亲自分别填写,不能一份推荐书两位专家同时签名);
(3)硕士课程学习成绩单;
(4)硕士学位证书和毕业证书复印件(应届硕士毕业生提供学生证复印件);
在境外获得硕士学位的考生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认证书复印件。
(5)学士学位证书复印件(本科未获得学士学位者不交)和本科毕业证书复印件(大专毕业以同等学力攻读硕士学位者不交);
(6)县级以上医院出具的近期体格检查合格证明(体检表请在体检医院索取,体检包括肝功化验);
(7)贴有本人近期证件照的“长安大学2011年攻读在职心理学博士学位研究生报名登记表”
(8)有效身份证件(含居民身份证、军人身份证件、护照)复印件。
(9)同等学力考生按要求提供其它材料
以上所有材料于2011年10月15日前(以当地邮戳为准)寄(送)至长安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地址:西安市南二环路 长安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邮政编码:710064)
3、资格初审
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在收到报名材料后根据报考条件对考生进行资格初审,考生可于10月下旬在网上查询初审结果。
4、资格复审及准考证领取
通过资格初审的考生在2011年11月26日—27日(上午8:30—11:30,下午2:30-5:30)期间,凭网上报名编号、有效身份证件(含居民身份证、军人身份证件、护照)、硕士学位证书原件(应届硕士毕业生凭学生证原件;同等学力考生提供报名条件中所要求材料的原件;在境外获得硕士学位的考生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认证书原件)到长安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进行资格复审,并拍摄数码照片,现场领取准考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