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长安大学应届本科毕业生直接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报名程序
申请程序及复试
1.申请人下载申请表并按要求填写,于9月20日前将全部申请材寄(送)至长安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2.长安大学研招办组织相关学院审核申请材料,审核通过后申请人来校参加复试,复试时间另行通知。
3.复试通过后,申请人须持长安大学发放的《长安大学2012年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直接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接收函》到所在学校教务处领取《全国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登记表》,于11月15日将《全国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登记表》(加盖省级招生办公室公章)寄送至长安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4.在长安大学报考博士生网上报名阶段,登陆长安大学研招网填写报名信息。未按规定时间寄送《全国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登记表》,未进行网上报名者不予录取;
5.录取通知书将于2012年6月随统招考生一并发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