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福建农林大学2011级研究生新生入学户口迁入办理注意事项
办理户口迁入的新生应注意以下几点:
1、新生入学时户口原籍地在福建省的学生一律不迁移户口到学校。
2、户口原籍地在福建省外的学生可以根据本人意愿办理或不办理户口迁移手续,需办理户口迁移者按下列要求办理:
(1)凭新生录取通知书、户口簿到户籍所在地公安机关户籍窗口办理“户口迁移证”,户口迁入地址为:福建省福州市仓山区 福建农林大学;
(2)户口迁移证须盖有户籍所在省厅户口专用章;市(县、区)或派出所户口专用章;骑缝章;本人所持身份证与迁移证上所填身份证号码必须一致;迁移证上项目如有更改须盖校对章,否则无效;
(3)户口迁移证除正常项目外,备注中必须用水笔写清以下内容:本人的身高、血型、婚姻状况、宗教信仰、兵役状况、父母双方姓名及身份证号码、配偶姓名及身份证号码;
(4)需落户的新生在报到时需明确是否办理落户,超过时限不予补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