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11年福建农林大学面向港澳台地区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报名须知
入学
新生于2011年9月上旬报到入学。具体日期在“入学通知书”中注明。新生报到时,由学校进行身体复查,不符合入学条件者,取消入学资格。
新生应按时报到,如有特殊原因不能按时报到者,须书面向学校请假,无故逾期两周不报到者,取消入学资格。
学制
1.全日制脱产学习学制2-3年;
2.自费兼读(在职)学习学制3年,学习年限需延长1-2年。
学费
1. 自费全日制研究生、自费兼读制(在职)研究生学费参照福建农林大学招收同类专业(祖国大陆)委托培养研究生的收费标准收取。
2. 学生就读期间可根据财政部、教育部颁布的《台湾学生奖学金管理暂行办法》(财教〔2005〕325号)和《港澳及华侨学生奖学金管理暂行办法》(财教〔2006〕129号)有关规定申请奖学金。
3.福建农林大学设有港澳台研究生奖学金,所有港澳台在校生均可申请。
学位
课程学习合格、学位论文答辩通过,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规定者,可获相应的学位证书。
报考类别
1.公费全日制研究生。
公费全日制研究生在学期间免交学费并享有学校奖学金。
2.自费全日制研究生、自费兼读制(在职)研究生。
自费研究生在学期间按招生单位的规定交纳学费。
填报志愿
1.考生只能填报一所招生单位的一个学科专业或专业学位类别(领域)。
2.可兼报公费全日制或自费全日制研究生。
录取
福建农林大学根据考生的报名资料、考试成绩、导师意见及体检结果综合评核后,确定录取名单。录取通知书于6月中旬由录取学校函寄考生本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