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中国农业大学2011级本科生户口迁移证的通知
请各学院负责2011级新生的老师,通知各班辅导员或班长将本班同学户口迁移证、本人近期一寸白底免冠照、身份证复印件收齐,于9月16日前交到东区保卫处户籍室。
具体要求如下:
1、在户口迁移证右上角注明班级、学号。
2、将本人近期一寸白底免冠照贴在户口迁移证的背面。
3、姓名与身份证号要于录取通知书一致;籍贯及出生地必须填写到省、市或省、县。
4、凡是不迁户口的,请本人填写自愿不迁户口的保证书交给辅导员或班长。
5、缓迁的同学请通知辅导员或班长在户籍室备案,最迟不超过2011年11月30日。
6、请各班辅导员或班长以表格形式将本班同学的每人联系电话(或手机号码)一并交到保卫处,以便我们核对户口及时与同学联系。
7、户口迁移证收齐后一律不外借,请每人将户口迁移证复印件留存一份以备核对及贷款用。
保卫处
2011年8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