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师范大学是天津市属重点院校。学校现有23个学院,50个研究机构,87个本专科专业,涉及文学、理学、教育学、历史学、法学、经济学、管理学、工学等8个学科门类。学校拥有2个国家级重点学科、8个省部级重点学科,3个博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22个博士学位授权二级学科,11个硕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96个硕士学位授权二级学科和3个专业学位授权点,4个博士后科研流动站。
培养方式及学习年限
本专业录取的研究生均为原单位在职定向培养,录取的考生在学期间不转人事关系,在原单位享受工资及福利待遇。
在职攻读教育硕士专业学位的学员纳入我校的正规研究生培养,教学标准按《教育硕士专业学位教学大纲》执行,课程学习内容和学分要求按教育硕士各学科方向参考性培养方案掌握。课程学习实行学分制,在校累积学习时间不得少于一年。
学习年限一般为三至四年。其中前两年在我校学习课程,修满课程学分;后两年回原单位结合本职工作撰写学位论文并进行学位论文答辩。本市学员授课采用平时业余时间授课方式,两年完成课程学习。外省(市)学员到我校集中一年,完成课程学习。
颁发证书
对课程考试合格取得规定的学分且学位论文通过答辩者,可授予教育硕士专业硕士学位,颁发全国统一《硕士学位证书》,享受国家规定的硕士学位待遇。
全部学费: 15000元/每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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