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天津财经大学法律硕士在职研究生考试科目(全日制)
天津财经大学是新中国最早建立的财经大学之一,是一所以应用经济和工商管理学科为主干,兼有文学、法学、理学、工学、教育七大学科门类交叉渗透、协调发展的多科性大学。学校拥有应用经济学和工商管理学两个一级学科博士点和博士后流动站,14个博士点、24个硕士点,国家级重点学科1个,天津市重点(或重点发展)学科6个,形成了层次完整、形式多样的办学体系。
天津财经大学于1983年开设经济法等课程,1995年成立法学系,2004年成立法学院。法学院现有专职教师近40人,其中教授4人,副教授11人,日本、德国、韩国引进博士以及国内中国人民大学、武汉大学、中国政法大学等名校法学博士共15人,在读博士生6人,博士和在读博士生约占教师总人数的60%。法学院在校各类学生含研究生700余人,已毕业研究生100余人。法学院设有经济法、国际经济法2个专业硕士点和法律硕士(JM)专业学位点,经济法学科于2006年被列为重点学科。。
初试科目、专业课参考教材和初试时间、地点
(一)初试科目
第一类 法律硕士(法学)
1、201 英语一 2、101 政治
3、397 法硕联考专业基础(法学) 4、497 法硕联考综合(法学)
第二类 法律硕士(非法学)
1、201 英语一 2、101 政治
3、398 法硕联考专业基础(非法学) 4、498 法硕联考综合(非法学)
(二)参考教材
英语、政治考试内容和标准与学术类研究生一致。
专业课全国联考,参考教材为:
全国法律硕士教育指导委员会编:《全国法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入学联考考试指南》,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最新版。
教育部考试中心编:《全国硕士研究生入学统一考试法律硕士专业学位联考考试分析》,高等教育出版社最新版。
(三)初试时间预计为2010年1月(具体考试时间以教育部规定时间为准)
复试与体检
复试笔试科目:专业综合课(含刑法、民法、法学基础理论、宪法、中国法制史),由我校出题。我校于2010年3月左右在网上公布复试分数线及复试办法,考生在网上查询是否有资格参加我校复试,并自行从网上下载书面《复试通知》,凭书面《复试通知》、《准考证》、有效期内的身份证以及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到天津财经大学参加复试。复试报到时应提交下列材料(具体安排届时网上通知):
1、大学课程学习成绩登记表或复印件(需加盖出具单位章);
2、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应届毕业生须提交注册合格的学生证)。
复试时体检未达到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修订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之合格标准者,不予录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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