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深圳在职研究生考试科目
考试科目
政治理论、外国语(英语、俄语、日语)、专业综合考试(含刑法学、民法学、法理学、宪法学、中国法制史),共计3门。其中,政治理论由各招生单位单独组织,时间自行安排;其余2门全国联考。
外国语考试语种为俄语的考生,限报黑龙江大学、东北财经大学;考试语种为日语的考生限报东北财经大学。
联考考试大纲
《在职攻读法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联考专业综合考试大纲》(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10版)
《在职攻读硕士学位全国联考英语(日语、俄语)考试大纲》(科学技术文献出版社)
来源:育龙网-在职研究生本页网址:http://zzy.china-b.com/szzzy/ksbm/10684.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