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广西大学2011年硕士研究生复试材料有哪些?
复试期间各学院应派专人做好文字记录,包括成绩评定和评语等,复试专家小组组长对复试结果审核后签字确认。复试笔试试卷和同等学力加试试卷由各学院保管3年。复试工作完成后,各学院应在复试结束两天内将以下材料报研究生处招生科:
1. 经复试小组组长签字并加盖学院公章的各学科、专业复试记录表。
2. 经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签字并加盖学院公章的分专业拟录取名单和复试排名表。复试排名表上需注明建议录取类型、备取排名、不予录取。每专业可报适量备取的考生,按成绩排序。
3. 统考生复试信息数据库、参加复试教师信息数据库。
4. 经审核签字加盖学院公章的享受少数民族政策考生的身份证复印件、户口本复印件、学生证复印件(应届生)。
5. 录取为定向培养或委托培养类别的研究生签订的定向或委培协议书(一式3份)。
6、拟录取名单经学校审批后,各学院登陆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确认复试调剂预录取的考生待录取状态。凡发出待录取状态后,考生超过48小时未进行回复确认的,则视为自动放弃录取资格,我校将取消其拟录取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