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11年同济大学硕士研究生录取原则
我校参照教育部有关文件精神,制定我校复试分数线,并通知上线考生参加差额复试。根据初试和复试成绩,结合考生已有学习或工作业绩、身体状况等整体素质和政审结论,择优录取。对未通过我校复试,但达到教育部的初试科目复试分数线者,可自愿调剂到其他学校录取。
拟录取的硕士生须与学校(或委托培养单位和学校)签订硕士研究生培养协议书,并按有关通知寄送人事档案、组织关系等材料。
录取通知书一律通过邮局寄送,恕不接受直接领取。
考生入学时须进行体格检查,未达到高校招生体检标准者,取消入学资格。
同济大学有完善的学业奖、助学金制度,对学术型研究生和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分别有专门的研究生培养资助体系(工程管理硕士、MBA、MPA、法律硕士(非法学)、软件工程硕士不纳入培养机制改革体系中)。所有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在学期间享受大学生医疗保险,可申请办理国家助学贷款,可参加有关专项奖学金评定。
我校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按照学校专门制定的全日制教学计划培养,毕业后颁发硕士研究生毕业证书和硕士专业学位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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