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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上海外国语大学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招生简章

育龙网核心提示:2011年上海外国语大学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招生简章:2011年我校拟招收硕士研究生750名,包括学术型硕士生和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生两种类型,具体招生名额将在录取时根据国家文件规定、生源状况和学校发展需要确定。

2011年上海外国语大学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招生简章

上海外国语大学是国家教育部直属的全国重点大学,是一所以培养外向型、复合型、应用型高级外语人才为主的多科性外国语大学,创建于1949年12月。

上海外国语大学现有23个学术型硕士点:国际贸易学、国际政治、国际关系、外交学、思想政治教育、教育技术学、语言学及应用语言学、中国现当代文学、比较文学与世界文学、英语语言文学、俄语语言文学、法语语言文学、德语语言文学、日语语言文学、西班牙语语言文学、阿拉伯语语言文学、欧洲语言文学、亚非语言文学、外国语言学及应用语言学、翻译学、新闻学、传播学、企业管理。其中英语语言文学和俄语语言文学为国家重点学科;阿拉伯语语言文学为国家重点(培育)学科;阿拉伯语语言文学和国际关系为上海市重点学科。

上海外国语大学可招收3种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工商管理硕士(MBA)、汉语国际教育硕士翻译硕士(英语笔译、英语口译、法语口译)。

2011年我校拟招收硕士研究生750名,包括学术型硕士生和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生两种类型,具体招生名额将在录取时根据国家文件规定、生源状况和学校发展需要确定。在招生专业目录上所示为各专业拟招收名额,仅供参考。

我校除工商管理硕士(MBA)外,各专业均接受外校推荐免试优秀应届本科生。

根据国家相关文件要求,我校已于2010年(从2010年9月入学的研究生开始)推行培养机制改革,具体方案请及时关注我部网站。

培养目标

我校招收硕士生,是为了培养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遵纪守法,品德良好,具有服务国家服务人民的社会责任感,掌握本学科坚实的基础理论和系统的专业知识,具有创新精神和从事科学研究、教学、管理等工作能力的高层次学术型专门人才以及具有较强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能够承担专业技术或管理工作、具有良好职业素养的高层次应用型专门人才。

学制及培养方式

学术型硕士学制2.5年,全日制学习,学费共计人民币3万元。

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学制学费如下:

翻译硕士(英语笔译、英语口译、法语口译)学制3年,学费共计人民币3万元。

汉语国际教育硕士学制2年,学费共计人民币2万元。

工商管理硕士(MBA)学制及学费问题请咨询我校MBA中心,电话:021-55382780,021-65311900-2680网址:http://mba.shisu.edu.cn

三、报考条件

(一)报名参加研究生招生全国统一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年龄一般不超过40周岁(1971年8月31日以后出生者),报考委托培养和自筹经费的考生年龄不限。

4.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我校规定的体检要求。

5.已获硕士或博士学位的人员只准报考委托培养或自筹经费硕士生。

6.考生的学历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经2年或2年以上(从高职高专毕业到2011年9月1日,下同),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且符合我校具体业务要求的人员(请参见附表一及附表二)。

(4)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和成人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按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身份报考(请参见附表一及附表二)。

(5)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

自考本科生和网络教育本科生须在报名现场确认截止日期(2010年11月14日)前取得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证书方可报考。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6)我校各专业均接受跨专业报考。

(7)在校的非应届本科毕业生(即大学本科1至3年级学生)一律不得报考,一经发现即取消考试、录取、入学、注册、就读资格。

(二)全日制专业学位研究生全国统一考试的报考条件按下列规定执行:

报名参加工商管理硕士,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一)中第1、2、3、4、5各项的要求。

(2)大学本科毕业后有3年或3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有5年或5年以上工作经验,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的人员;已获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并有2年或2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

(三)报名参加经教育部批准的我校英语语言文学专业单独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报考条件(一)中第1、2、4、5各项要求。

2.(1)取得英语专业本科毕业证书及学位证书后在本专业或相近专业教学岗位连续工作4年或4年以上

(2)有两名具有高级职称专家推荐

(3)只能报考委托培养且经原单位人事批准

(4)已发表研究论文或已被评为业务骨干

(四)经审定可以开展推免生工作的高等学校,可以推荐本校规定数量的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初试,并在规定时间至我校参加推荐免试考试,具体考试条件、考试时间等请参见我部9月初网上通知。

工商管理硕士外,我校其它学术型专业和各全日制专业硕士学位均可接收推免生。

考生资格审查

我校审查考生网上报考信息后,对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准予考试。我校将在复试时对考生学历证书、学生证等报名材料原件及考生资格进行审查,对不符合教育部规定者,不予复试。

我校在审查考生资格时,发现伪造证件情况时,可扣留伪造证件;发现可疑学历证书时,可要求考生在规定时间内提供指定机构出具的认证证明。

考生(含推免生)在报考时要全面、客观地填写个人信息,对本人所受奖惩情况,特别是在参加普通和成人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等国家教育考试过程中因作弊所受处罚情况要如实填写。对弄虚作假者,按照《2011年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管理规定》进行处理。

考试

(一)2011年1月1日-14日,考生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研招网(公网网址:http://yz.chsi.com.cn,教育网址:http://yz.chsi.cn)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我校不再给考生寄发《准考证》。

注:由于今年《准考证》由考生自行网上打印,请所有考生务必准确填写网上报名信息,因考生网上报名信息错误造成的后果,由考生自负。

考生拿到准考证后,请核对准考证上本人图像、报考信息、考生须知,如有疑问,请及时咨询我校研招办。

请所有考生自查是否符合我校准考资格,不符合我校准考资格的(如在读硕士未经所在院校同意报名,同等学力考生未在规定时间至我办进行资格审查,大1、大2、大3本科生报考等)将被取消准考资格。

(二)入学考试分初试和复试。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和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参加初试。

(三)初试日期和时间

2011年1月15日至1月16日。

考试时间以北京时间为准,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

(四)初试科目

1月15日上午  思想政治理论

1月15日下午  外国语(二外)

1月16日上午 业务课一

1月16日下午 业务课二

每科考试时间一般为3小时。

初试方式均为笔试。

(五)报考单独考试及工商管理硕士必须到我校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指定的考场应试。其他考生到本人户口或工作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指定的考场应试。

(六)考生在每科目考试开考15分钟后不得入场。初试交卷出场时间不得早于每科目考试结束前30分钟,具体出场时间由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规定,交卷出场后不得再进场续考,也不得在考场附近逗留或交谈。

(七)考生初试成绩由我校通知,届时考生可以通过网络或电话查分,具体查分办法请及时关注我部网站,我校不再寄发书面成绩单。如考生需要书面成绩单,可由考生本人携身份证在规定时间内至我校研招办免费申领。

(八)复试

1.复试时间、地点、内容范围、方式及复试办法和程序由我校于复试前公布,公布时间一般为4月初。全部复试工作一般在2011年4月底前完成。我校认为必要时,可再次复试。外国语(二外)听力及口语测试在复试进行,成绩计入复试成绩。

2.对以同等学力身份(以报名时为准)报考的考生(除工商管理硕士外),复试时,将加试至少两门本科主干课程。加试方式为笔试。

3.我校以教育部分数线为基础,主要参考考生专业成绩确定复试资格。招生人数与复试人数比一般为1:1.2。复试时间一般在4月中下旬,具体时间请届时关注我部网站。复试内容以专业笔试、专业口试、外语(二外)听说测试为主(根据国家文件要求,工商管理硕士的思想政治理论考试由我校在复试中进行,成绩计入复试总成绩)。

4.我校2011年将不再寄发书面复试通知,请相关考生关注我部网站公布的复试名单及复试通知。

调剂

报考学术型和报考专业学位研究生之间的相互调剂政策,待初试结束后,视第一志愿生源上线情况由教育部决定。调剂工作的具体要求和程序由我校按教育部录取政策确定并公布。届时,未列入我校复试名单或复试未录取的考生可通过研招网调剂服务系统填写报考调剂志愿。
体检

体检工作由我校在复试阶段组织进行,体检将由我校指定的二级甲等以上医院进行。我校体检标准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要求以及《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规定执行。

录取

我校根据“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宁缺勿滥,保证质量”的原则,综合考生的初试成绩、复试成绩、思想品德素质和体检结果进行录取,录取名单经学校审议,市招办审核,国家教育部批准。

参加单独考试的考生,只能被录取为回原单位的委托培养硕士生。

定向培养、委托培养硕士生均实行合同制。我校、用人单位、拟录取为定向培养、委托培养的考生之间,必须在考生录取前,分别签订合同(协议书)。

对在报名及考试中有违规行为的考生,有关部门视不同情况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教育部有关规定给予处理。对弄虚作假者(含推免生),不论何时,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取消报考资格、录取资格或学籍。

考试诚信状况将作为考生思想品德考核的重要内容和录取的重要依据,对于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我校不予录取。

对作弊考生的有关情况,有关单位将按规定通报其所在学校或单位,并记入考生的诚信档案和人事档案,作为其今后升学和就业的重要参考依据。对在当年作弊的考生,下一年度不允许报考;对严重作弊的在校生,按有关规定予以处分,直至开除学籍;对作弊的在职考生,有关部门将情况通知考生所在单位,由考生所在单位视情节给予党纪或政纪处分;对于违法者,移交司法机关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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