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科技大学研究生管理规定-休学与停学
休学与停学
研究生因病需治疗和休息者,经医生诊断同意,可以申请休学。在一学期内因病请假或入医院治疗累计达四周以上者,应休学。经医生诊断为严重传染性疾病(如肝炎、肺结核等)患者,在治疗期间和医生建议休养期间必须休学。
研究生因病休学,由本人提出申请;有特殊情况或因重病或传染病住院治疗者,可由他人代办手续。休学要填写“西安科技大学研究生休学申请单”,同时提交县级以上医院医疗诊断证明,经校医院审核,提出休学的建议,并由导师、学院主管领导签署意见,研究生学院批准同意,方可休学。
全日制脱产研究生经同意休学的,回家治疗,往返路费自理。回家休养期间的医疗费用按学校有关规定办理。在职研究生因病休学,回家或回原单位治疗,医疗费用按协议办理。
休学以一学期为限。经校医院诊断建议延期的,可申请继续休学一学期。休学时间累计不得超过一年。研究生如因病住院治疗后休学,休学时间应从入院之日起计算。休学时间跨两个学期的按一年计算。
休学期满应填写“西安科技大学研究生复学申请单”,同时提交县级以上医院医疗诊断证明,经校医院审核,提出复学的建议,并由导师、学院主管领导签署意见,研究生学院批准后,方可复学。休学期满未办理复学手续,或未恢复健康者,作退学处理。
研究生因特殊原因,在课程学习结束以后,需中断一个时期的学习,但不符合休学条件的,可以申请停学。属下列情况者,必须办理停学;
(一)因经济原因,不能继续学习者;
(二)女研究生因特殊原因经学校批准生育者;
(三)经批准短期公派出国者,具体手续按《西安科技大学研究生出国暂行规定》办理;
(四)申请自费出国留学办理手续期间和经批准短期因私出国者,具体手续按《西安科技大学研究生出国暂行规定》办理。
停学由本人提出申请,说明理由,经导师、学院主管领导同意,报研究生学院审批。经批准自费出国留学的研究生停学,应办理离校手续;因其他原因停学的研究生应将研究生证、校徽、借书证交研究生学院保存,并退出住宿,仅保留学籍关系、在停学期间不享受在校研究生待遇。
停学以学期的开始和结束为起迄时间,一般以一年为限,因特殊原因需延长时间者,可申请继续停学一年,累计不得超过二年,停学期满未办理复学手续者,作自动退学处理。
在职研究生申请休学、停学,需征得其原单位的书面同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