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科技大学研究生管理规定-新生入学
新生入学
经本校录取的研究生新生必须持录取通知书和有关证件,在学校规定的时间内入学报到。
(一)因故不能按时报到者,必须事先向研究生学院请假获准。请假不得超过两周。无故逾期两周以内者,视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或适当处分。未经请假逾期两周不报到者,取消入学资格。
(二)在职研究生报到前其所在单位须与学校分别签好定向培养、委托培养或联合培养协议书。
(三)委托培养、联合培养和自筹经费研究生必须办妥缴费手续,方可办理报到手续。
(四)新生到各学院报到后,领取“研究生新生报到证”。除在职研究生按协议规定不转户口和工资关系外,其余新生均须到有关部门办理户口、工资和党团组织关系的转移手续,然后到研究生学院领取研究生证和校徽。
新生入学后,须按《西安科技大学研究生新生复查工作的规定》进行复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