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安大学研究生院2011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录取
录取 根据教育部当年录取工作的有关规定,差额复试,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 2011年我校继续执行奖学金制度改革,非在职培养的全日制硕士生录取类别均为自筹经费,在职培养的录取类别为委托培养,报考“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的考生录取类别均为定向,所以考生录取前必须签定相应录取类别的培养协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