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科技大学关于调整各学院分专业招生计划的通知
各有关学院:
按照省招考办要求,我校需在4月15日前上报正式的调整后的分专业招生计划。因此,我院将在4月15日根据各专业招生和调剂实际情况调整分专业计划并上报。调整后的分专业招生计划原则上不再修改,名额由学校统一协调。
感谢各学院为2011年研招工作做出的努力和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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