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11年暑期东北大学毕业研究生离校导读
即将毕业的研究生同学:
从你准备毕业论文的那一刻起,你就应该对自己即将面临的毕业离校程序有所了解了,现介绍如下:
一、毕业研究生应具备的材料及办理地点:
填写归档材料:“东北大学授予硕士(博士)学位材料”、“毕业研究生登记表”以及研究生在学期间的奖惩材料、入党考核材料等。学位材料请到所在学院研究生教学办公室领取,填写完毕交回原地点;硕士毕业研究生登记表请到所在学院研究生辅导员办公室领取,填写完毕交回原地点,博士毕业研究生登记表请到研究生院学生科(主楼(原综合科技大楼)517)领取,填写完毕交回原地点。
办理一个手续:填写毕业研究生离校通知单。离校通知单请到所在学院研究生辅导员办公室领取,硕士离校通知单填写完毕交回原地点,博士离校通知单填写完毕交研究生院学生科(地点:主楼(原综合科技大楼)517,电话:83681586,传真:024-83687529)。
领取两个证书:硕士(博士)毕业证书、硕士(博士)学位证书。硕士毕业证书到所在学院研究生辅导员办公室领取,博士毕业证书在研究生院学生科领取;硕士(博士)学位证书到所在学院研究生教学办公室领取。
统分、自筹研究生还须领取就业派遣证。硕士领取地点在所在学院研究生辅导员办公室,博士领取地点在研究生院学生科。
二、离校通知单的办理:
1、填写个人基本信息,并加盖所在学院公章。导师签字同意为办理离校通知单的首选项(经导师同意后方可办理如下手续);
2、到图书馆二楼中厅检查是否有借书并消除借书条码;
3、登录学校图书馆网站,提交本人论文电子版后,到图书馆三楼304、309或320房间(三个房间选一个房间办理即可)交学位论文装订本一份;
4、硕士研究生不需到档案馆办理离校手续(涉密论文由科技处认定后,由科技处统一归档);博士研究生到四舍西侧(南门北侧100米)档案馆五楼业务指导室交学位论文装订本一份及论文电子版;
5、到所在宿舍楼长办公室办理退宿手续。如研究生本人在读期间,其住宿状态发生了变化(如调寝、由原来的不住宿变成住宿或由原来的住宿变成不住宿等),需要到宿舍科盖章(现办公室暂在六舍西108房间)审核确认,否则到计划财经处办理离校手续时,可能会因为与本人的初始情况不符而无法办理。研究生本人在整个在读期间住宿寝室没有变化的,不用再去宿舍科盖章。另外,在读期间一直未住宿(不须交宿费)的需在离校前到宿舍科审核确认(MBA学生除外)。
6、到二舍食堂机房办理射频卡折旧手续,到东大医院四楼财务室办理医疗保险结算手续;
7、到主楼(原综合科技大楼)四楼计划财经处401室检查暂付款和学宿费缴纳情况(办理学宿费项目之前必须先办理第5条);
8、到所在学院按项目办理各种手续,其中所在学院资料室需学位论文装订本一份;
9、硕士研究生办完离校手续后将此离校通知单连同“毕业研究生登记表”交所在学院研究生辅导员办公室,博士研究生办完离校手续后将此离校通知单连同“毕业研究生登记表”交研究生院学生科。
注意:研究生离校通知单上任何地方不得有涂改,如涂改须重新办理。如涂改姓名、学号、年级、学院、专业等信息,全单都须重新办理。
三、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的办理和领取
凡获得我校毕业证书的研究生都要进行《高等教育学历证书图像信息采集》,即毕业证上使用本人数码相片。全国各高校的毕业证上用的数码相片统一由新华社进行现场拍照。我校应届毕业研究生的数码照片采集一般安排在毕业上一年度的10月份,由学校邀请新华社辽宁分社的工作人员到我校现场为毕业生拍照。未参加集中照相的毕业研究生,须持本人身份证自行到所在地区的新华社分社采集照片,所得照片须尽快寄(送)往所在学院研究生辅导员办公室,否则会影响本人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的按时发放
我校目前培养的研究生主要包括两种:学历研究生(发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和学位研究生(只发学位证书)。学历研究生不需自行准备证书照片,一般统一使用新华社的数码照片;学位研究生需要自行准备学位证书2寸照片一张,交至所在学院研究生教学办公室,用于制作学位证书。
硕士毕业证书的领取地点在所在学院研究生辅导员办公室,博士毕业证书的领取地点在研究生院学生科;学位证书的领取地点在所在学院研究生教学办公室。
定向和委培研究生的毕业证和学位证应由本人持原定向、委培单位人事部门开具的介绍信领取,学校不负责邮寄。
四、统分、自筹研究生就业手续的办理
1、选择就业单位阶段:
仔细阅读“东北大学关于毕业研究生就业的若干规定”。毕业研究生寻找就业单位一般需提供研究生就业推荐表和个人简历。学校备有研究生就业推荐表可供参考,下载网址:http://www.graduate.neu.edu.cn,个人简历由考生自备。毕业生和用人单位确定就业意向后,到所在学院研究生辅导员办公室领取“全国毕业研究生就业协议书”1式4份,填写相关内容,编号为本人学号,由所在学院和学校推荐盖章;三方签署就业协议的顺序为:研究生本人(甲方)签字、用人单位(乙方)签章、学校(丙方)盖章,丙方不能先于乙方盖章。签署的协议书毕业生本人和用人单位各1份,学校保留2份。毕业研究生将“全国毕业研究生就业协议书”中个人信息填写完毕后,可连同下载的就业推荐表以班级为单位统一送到所在学院研究生辅导员办公室盖章,然后方可到研究生院学生科盖章。其中就业推荐表每人限盖三份,研究生院一般不受理个人办理。
“全国毕业研究生就业协议书”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一般应统一汇总到学院研究生辅导员处,于每年的1月10日和6月10日左右到研究生院学生科集中办理签字盖章(特殊情况可单独办理)。经三方签字盖章的协议书不得违约。
报考博士和公务员的研究生将下载表格的个人信息填写完毕后,先到所在学院研究生辅导员办公室盖章认证,然后方可到研究生院学生科盖章。凡与课程和成绩相关的认证,请到研究生院教务科(主楼(原综合科技大楼)519室)办理。
2、就业报到阶段
硕士研究生可于领取毕业证的时候到所在学院的研究生工作办公室领取派遣证,博士研究生可于相同的时间到研究生院学生科领取。
研究生院根据毕业研究生在领取派遣证时登记的单位地址邮寄档案;毕业研究生的户口可在领取派遣证后到学校公安处户籍科(学校南门附近,原东北大学印刷厂院内)办理迁移手续;组织关系可在领取派遣证后到所在学院的党委办公室办理。
毕业生领取报到证后,应在报到期限内到就业单位报到。
五、关于毕业研究生档案
1、统分、自筹研究生领取就业报到证后,由学校统一寄发档案。
2、定向和委培研究生毕业时,须毕业生本人提出寄档申请,向研究生院学生科提供档案准确邮寄地址后,学校方可邮寄;也可原单位人事部门出具介绍信,派他人领取(本人不得领取)。
六、其他需要说明的有关事项
1、我校的暑期研究生毕业典礼与学位授予仪式一般在当年的7月举行,毕业研究生应严格按照研究生院和所在学院制定的程序和时间参加。其他时间毕业的研究生与专业学位研究生可选择参加暑期研究生毕业典礼;
2、本离校导读仅供在校研究生阅读参考,不做规章制度使用。如所述内容与毕业离校时的有关手续不符,请按当时的有关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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