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长春在职研究生录取工作
录取工作
1、我校根据考生的GCT成绩和综合测试结果择优录取,录取名单报全国工程硕士专业学位教育指导委员会秘书处备案。
2、录取具有国民教育序列大学本科毕业学历但未获得学士学位的人数,不得超过本领域录取人数的10%。
培养方式和学习年限
1、培养方式:采取“进校不离岗”的方式在职攻读学位;课程学习实行学分制。
2、学习年限:3年-5年(5年内申请学位,逾期不再受理)。一年半至两年内完成课程学习,修满学分,课程考试合格,进入论文研究阶段,论文答辩通过者由长春理工大学授予工程硕士学位,颁发工程硕士专业学位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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