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在职研究生网公共卫生专业招生对象
(一)2007年7月31日前国民教育序列大学本科或本科以上毕业并取得学历证书(一般应有学位证书),热爱公共卫生事业,思想素质好,业务能力强,身体健康,从事公共卫生及有志从事公共卫生事业的在职人员。 (二)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资格审查表由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填写推荐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