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企业管理学东北师范大学在职研究生报名办法
报名办法
1.报考点选择
凡报考东北师范大学法学专业的考生,无论在长春或在外地参加入学考试必须在网上报名。按国家文件要求,考生既可在招生单位所在地指定地点报名考试,也可在考生工作单位所在地指定地点报名考试。考生应先选择报考专业,报考专业确定后,现场确认及考试地点均应按报考点要求办理。
2.网上报名
考生选择报考专业后,须在我校网站报名规定时间内(逾期不予办理),通过互联网进行以下报名程序:
(1)按要求填写并提交报考信息。
(2)考生网上报名成功,系统将自动生成《2008年东北师范大学在职研究生同等学历法学专业资格审查表》。
(3)网报时间为上半年3月、6月,下半年9月、12月末。
3.现场确认
(1)法学专业报考者应在规定的报名期限内进行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逾期不予办理。只在网上提交报名信息,未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地点办理照相、缴费及确认等相关手续的,本次报名无效。
(2)考生在现场确认时,应在现场打印资格审查表并由考生本人签字确认。报名信息一经签字确认,不得更改,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由考生自负。考生须将现场打印的资格审查表交所在单位人事部门(或档案管理部门,下同),核准表中内容、填写推荐意见,并在电子照片上加盖公章,须将盖章后的资格审查表于 月 日前以挂号信形式邮寄至我校招办。
(3)现场确认所需材料:
①来东北师范大学现场确认的考生,现场确认时需交验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需用A4纸复印)。
②在外地报名点现场确认的考生,以当地报考点规定为准。
(4)现场确认时间、地点:
考生既可在工作单位所在地的指定报名地点进行现场确认,我校现场确认时间为上半年年3月、6月;下半年9月、12月。
4.报名考试费:联考科目:人民币240元(交报名点)。
5. 东北师范大学在职研究生同学历法学专业代码:法学(政治学方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