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共管理硕士(MPA)东北师范大学在职研究生招生条件
报考条件: 国民教育序列大学本科毕业(一般应有学士学位),工龄3年以上的在职人员(工作年限计算截止日期为2008年7月31日)。政府部门人员持省级人事部门的推荐意见,非政府部门人员持本单位人事部门推荐意见进行资格审查。
培养目标: 适应公共行政管理改革的需要,培养适合在各级政府部门、群众团体、事业单位、国有企业、社会中介组织行业协会及各类非政府公共部门工作,胜任中高层次综合性管理工作的务实型、复合型专门管理人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