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华中农业大学研究生证管理办法
第一条 为了加强研究生证管理,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研究生证是在校研究生的身份证明,由研究生处统一制作。研究生新生入学报到注册、取得研究生学籍后,颁发研究生证。
第三条 研究生证经研究生处审核并加盖学校钢印后方为有效。
各学院教学秘书应在研究生新生入学后第二周内,填写好所在单位研究生新生的研究生证,张贴研究生本人二寸近期彩色登记照片一张,送研究生处统一审核办理。学院应将办理好的研究生证加盖第一学期注册图章后,再发给研究生本人。
第四条 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研究生寒暑假探亲时,可享受乘火车半价优待。研究生证上家庭住址和探亲乘车区间应如实填写,经研究生处审核并加盖学校公章后方为有效。
如父母或配偶迁居需要更改探亲乘车区间的,需本人提出书面申请,并提供父母或配偶所在单位书面证明,研究生处审核同意后,给予重新办理。
第五条 每学期开学初,研究生须持本人研究生证到所在学院办理注册手续;未按期办理注册手续的,按照《华中农业大学研究生学籍管理实施细则》处理。
第六条 研究生证仅限研究生本人使用,不得转借他人。
凡转借或私自涂改研究生证,在借阅图书、借用体育器材、购买学生火车票等方面弄虚作假者,一经发现,视其情节轻重,予以批评教育或纪律处分。
第七条 研究生证应妥善保管,谨防丢失。如不慎遗失,应及时向所在学院挂失,并提出书面补发申请,经院教学秘书审查属实后,到研究生处进行补办。补办研究生证需交纳工本及管理费拾元;超过两次的,从第二次起每次处以拾元罚款。
因研究生证遗失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研究生本人承担。
研究生处每月十五日(遇法定节假日顺延一日)集中办理研究生证补发手续,其他时间不予受理。
第八条 提前攻博和硕博连读转入博士阶段学习的研究生,由所在学院教学秘书到研究生处换发其研究生证。
第九条 研究生毕业或因其他原因注销学籍离校时,必须将本人研究生证交回研究生处。如有遗失,处以拾元罚款。
第十条 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执行,由研究生处负责解释。
相关资讯:
在职研究生考试成绩:http://zzy.china-b.com/
在职研究生报名时间:http://zzy.china-b.com/
研究生考试报名时间:http://zzy.china-b.com/
在职研究生考试科目: http://zzy.china-b.com/
考研究生的条件:http://zzy.china-b.com/
在职研究生英语考试:http://zzy.china-b.com/zsyx/yingyu/
在职研究生招生:http://zzy.china-b.com/
来源:育龙网-在职研究生本页网址:http://zzy.china-b.com/hubzzy/huazhongnongyedaxue/26398.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