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11年华中科技大学法律硕士(J.M)在职研究生招生简章
根据国务院学位办[2010]37号文件精神,我校2010年在职人员攻读法律硕士(J.M)学位的招生工作已经开始,欢迎有志者报考!
一、培养目标
为法律、经济、管理等部门培养具有社会主义法治观念、德才兼备、高层次、复合型、应用性法律人才。
二、报名及资格审查
报名条件
国民教育序列大学本科毕业并取得毕业证书(一般应有学士学位)的法院、检察院、司法、政法委、公安等政法部门人员、人大系统干部以及有关部门从事法律实际工作者。
非政法系统考生录取比例不超过本年招生名额的20%。
三、考试科目
政治理论、英语、专业综合考试(含刑法学、民法学、法理学、中国宪法学、中国法制史),共计3门。其中,政治理论考试及面试待划定联考分数线后由我校自行组织,具体事宜另行通知;其余2门全国联考。
四、学习方式
实行学分制管理,采取非全日制学习方式,学制两年。修满规定学分并通过学位论文答辩和学位委员会评定,授予法律硕士学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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