攻读法律硕士学位黑龙江大学在职研究生招生专业
招生专业 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是国务院学位办设立,经全国联考、招生单位自主划定录取分数段录取的非全日制学位教育,采取每学年集中授课的教学方式,毕业后由教育部统一颁发硕士学位证书。黑龙江大学批准招生专业有七类:法律硕士、汉语国际教育硕士、工商管理硕士(MBA)、公共管理硕士(MPA)、工程硕士、农业推广硕士、高等学校教师在职攻读硕士学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