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黑龙江教师资格证考试报名指南
报名时间
1、申请认定高等学校教师资格人员的教育理论考试,定于2010年3月21日上午举行,考试地点另行通知。
2、申请认定其它种类教师资格人员的教育理论考试,定于2010年3月28日上午举行。考试地点设在各市,县(市、区)不设考点。
报名时间、办法
凡未参加过广西中小学教师资格教育理论培训并取得培训学籍的人员,均不得直接报名参加考试。在以往的教育理论统考中有作弊记录的考生,三年内不得报名参加教师资格理论考试。网上报名时间为2009年12月20日至2009年12月31日。
为方便申请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人员报名,本次培训、考试继续采用网上报名方式,凡符合条件的社会人员可在规定的时间内在广西教师网上报名,网址:http://www.gxjs.com.cn/,报名者在登陆广西教师网后,在教师管理栏内,点击“信息录入——广西教师资格报名考试信息录入”,进入报名页面,填写名称、代码、密码、本人姓名、身份证号码后,进入填写个人信息页面,填写并检查无误后,即可提交,打印报名卡。现场确认报名时间为2010年1月23日。
在网上报名成功后,请立即下载打印“广西中小学教师资格人员教育理论培训考试报名卡”一份,持该卡在规定时间内到培训点办理确认手续,并交费、注册、领取教材资料。不到培训点办理确认手续者,视为自动放弃本次培训与考试,网络报名作废。
各市、县社会人员网上报名的名称:区教院 代码:0001 密码:广西教育学院教育管理系联系电话号码。
在部分非师范类应届生报名人数较多的高校设立培训点,其网上考试报名的名称、代码及密码,我院将电话通知各高校教务处或学生处,请各高校负责通知本校学生。未设报名点的高校应届生需报名考试者,按社会人员报名方式报名。
教材使用及单科证书处理办法
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理论考试从2010年起采用新编教材。
凡2009年8月份以前参加教育理论培训和考试,所取得的单科合格证仍然有效。已经通过《教育学》、《心理学》考试并取得中小学教师资格理论考试合格证书,可以直接申请认定教师资格。参加理论考试成绩不合格或单科不合格的学员,可直接报名参加2010年3月的相应科目的考试,同时必须参加《学科教学论》的培训及考试,三科成绩合格后,才能申请认定教师资格。
凡在2010年3月以后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理论考试的学员,需参加《教育学》、《心理学》、《学科教学论》考试,成绩全部合格,方可申请认定教师资格。
考试安排
所有中小学(含幼儿园)的申请人员全部集中到广西教育学院考试。
2010年3月27日 上午9:00—11:00 教育学
下午 14:30—16:30 心理学
2010年3月28日 上午9:00—11:00
考试时,各学员必须同时具备准考证和身份证进入考场,如本人无身份证或户口本,须由当地公安机关出具身份证明。
考试成绩将发到学员所在的考试点(即各教育局和学校)。
收费标准
收费标准:根据自治区财政厅、物价局核准的服务性收费文件精神和自治区物价局、财政厅《关于我区教师资格考试收费标准的复函》(桂价费〔2007〕209号)及相关文件规定的收费标准,每人收培训费:每科收125元。教材、资料费每科40元。考试费:每科收50元。请学员根据所参加的项目确定交纳的总费用。
咨询联系办法
广西教育学院教育管理系联系电话:0771-5629207
报考条件
户籍条件:申请人员均可向其单位或户籍所在地的教师资格认定机构申请。对于户口不在北京的人员申请认定教师资格,其思想品德鉴定,既要有工作单位的证明,又要有在本市存放人事档案的机构(人才服务中心)出具的相关证明;户籍和人事档案均不在北京的,应回户籍所在地申请认定教师资格。
思想品德条件: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履行《教师法》规定的义务,遵守教师职业道德。
教师资格专业课程考试条件:非师范专业毕业的申请人须在规定时间上网报名参加北京市统一组织的教育学(高等教育学)、心理学课程的考试并取得合格证书以后才可在规定时间向认定机构提出申请。
注:(1)师范专业(包括自学考、业余大学、夜大、成人高校<含全日制>、网络学校<函授>)毕业的申请人免考(需提供完整成绩单)。
来源:育龙网-在职研究生本页网址:http://zzy.china-b.com/hljzzy/ksbm1/2056.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