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福建在职研究生考试与录取
一、准考证下载
考生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陆研招网下载打印《准考证》,我校不再寄发。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和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参加初试。
二、初试
初试科目四门:111单独考试思想政治理论、240英语(单)、两门专业课。其中,单独考试思想政治理论、英语(单)满分各100分,两门专业课满分各150分(体育教育训练学、专门史专业初试科目为三门,满分为300分),考试方式均为闭卷笔试。外语听力测试安排在复试中进行,成绩计入复试成绩。复试采用笔试与口试相结合的方法,复试成绩以100分为满分,60分为合格。复试成绩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三、初试成绩和复试
初试成绩预计在我校研招网上公布,考生可上网打印成绩通知。
复试具体时间地点和复试有关事项将于复试前在我校研究生处网站在公布。
四、录取
1、录取工作在2011年5月中旬左右结束,经福建省招办、教育部审核批准后,向考生发放录取通知书(2010年6月中旬左右)。
2、录取工作遵循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保证质量、宁缺毋滥和按需招生的原则。
3、2011年全校单考生招生计划合计5名,各专业招生人数将在复试时根据合格生源情况作具体安排。
4、单考硕士生录取类别均为“委托培养”,在学期间不转人事关系,毕业后须回原单位工作。录取前,考生须与所在单位人事部门、我校三方须共同签订《委托培养硕士生协议书》,并将第一学年委托培养费转账至我校,第二、三年培养费在每学年开学前缴交。委托培养费6000元/生·学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