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11年西南政法大学博士研究生报考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意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2.已获硕士学位的人员;应届硕士毕业生(最迟须在入学前取得硕士学位);获得学士学位六年以上(含六年,从获得学士学位到博士生入学之日)并达到与硕士毕业生同等学力的人员(该类人员为同等学力报考者)。以同等学力资格报考的考生还须呈交在中国中文核心期刊正刊上发表的、与所报考专业相关的学术论文两篇(第一作者,刊物原件);或已获一项省部级以上与报考学科专业相关的科研成果奖励(排名前3名)的证书;或主持省部级以上科研课题(立项通知书原件)。
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规定的体检标准。
4.报考国家计划内博士生的年龄不超过45周岁,报考委托培养或自筹经费的考生年龄不受限制。
5.有两名与报考学科相关的教授(或相当职称的专家)书面推荐。
6.在职人员考生加盖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公章的《西南政法大学招收2011年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登记表》(报考者网报后下载此表)一式二份,非在职人员加盖档案所在部门公章的《西南政法大学招收2011年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登记表》一式二份。
7.现役军人考生,按中国人民解放军总政治部的规定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