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11年西南大学法学硕士研究生颁发证书
1、修完规定课程,考试成绩合格者,颁发《西南大学研究生课程班证书》;
2、具有学士学位的学员(满三年),可按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和西南大学研究生院的有关规定申请学位,通过全国同等学力申硕考试(综合和外语两门),并完成硕士论文及答辩通过,可获得由国务院学位办统一编号、国家承认法学硕士学位证书,该证书与全日制统招研究生的硕士学位证书完全相同。
报名地点:
1.西南大学法学院(南校区第38教学楼1楼108室)
2.歇台子重庆市委党校科技大楼11—3室。
学习地点:歇台子市委党校内。
报名网址:www.china-b.com
报名电话:010-51290949或400-600-29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