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09年北京外国语大学博士研究生招生对象及条件
1、身体健康、年龄不超过四十五周岁(1964年8月31日以后出生者)。
2、已获得硕士学位的在职人员;应届毕业的硕士研究生(最迟在录取前能够取得硕士学位者);通过推荐提前攻读博士学位的在校优秀硕士生,同等学力考生须工作六年以上并在国家核心刊物上发表两篇以上的学术论文或公开出版的专著,初试时考政治理论课,初试通过后加试硕士研究生研究方向两门主干课程。
3、拥护四项基本原则,品德良好,遵纪守法,勤奋学习,愿意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
4、有两位与本专业有关的副教授(或相当职称)以上专家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