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天津在职研究生考试天津师范大学教育硕士考试科目
一、考试科目
政治理论、英语、教育学、心理学、专业课,共计5门。其中,政治理论由我校自行组织,时间自行安排;英语、教育学、心理学全国联考,统一命题、统一考试。专业课考试由我校自行命题,考试同全国联考同时进行。
二、联考考试大纲:
《在职攻读教育硕士专业学位全国统一(联合)考试大纲及指南》(教育学、心理学)(北京师范大学出版社出版,全国教育硕士专业学位教育指导委员会组织编写);
学科教学(英语)专业方向使用《在职攻读教育硕士专业学位全国统一(联合)考试大纲(英语二)》(全国教育硕士专业学位教育指导委员会组织编写,北京师范大学出版社出版)。
《在职攻读硕士学位全国联考英语(日语、俄语)考试大纲》(2006版,科学技术文献出版社出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