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深圳在职研究生招生条件
招生条件
2007年7月31日前国民教育序列大学本科或本科以上毕业并取得毕业证书(一般应有学位证书)的法院、检察院、司法、政法委、公安等政法部门人员,人大系统干部以及有关部门从事法律实际工作者;符合报考条件的政法系统考生,持经本单位同意和省级主管部门审查盖章后的资格审查表进行资格审查;其它部门人员的资格审查表由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填写推荐意见。
非政法系统考生录取比例一般不超过本校当年招生限额的20%。
培养特色
1、双导师制:深圳大学法学院教授和研究生导师以及司法实务界业务领导、知名法官、检察官、律师、政府官员共同担任专业导师,为学生授课并指导社会实践、论文写作及就业等。
2、注重实践环节:深圳大学建立的法律实验室及模拟法庭是实践教学的硬件保障,同时法学院和各司法实务单位现有的良好关系为法律硕士提供实习、实践的机会。
3、便利的学习研究条件:深圳大学坐落于美丽的深圳湾畔与香港隔海相望。校园交通便利,环境优美,教学科研设施优良。校园总面积144万平方米,图书馆51589平方米,体育设施用房62542平方米,学生活动中心楼4128平方米。为您的学习和生活提供舒适的环境。
4、宽阔的发展平台:深圳大学法律硕士学位的学习为您的发展提供了广阔的平台,您定将在这里结交到学术和事业提升的良师益友。
来源:育龙网-在职研究生本页网址:http://zzy.china-b.com/szzzy/zszx/10683.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