桂林理工大学2012年推荐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推荐程序
推荐工作程序
(一)个人申请
凡符合推免条件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可在规定时间内向拟报专业(硕士点)所在学院提出书面申请,填写《桂林理工大学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资格申请表》,并提供相应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两份)。
跨专业、跨学院申请者须经所在学院推荐和接收学院同意。
(二)学院初审
各学院推免生遴选工作领导小组严格按照推免条件进行排序筛选,并按学校分配的推免生名额的120%确定进入复试的人数,进入复试的学生名单需在学院内公示3天。如有异议,及时查明情况,公布处理结果;如无异议,学院将对确定进入复试的学生进行复试。
(三)专业复试
按照学校硕士研究生复试的相关规定,对进入复试的推免生进行复试。复试结束后,按照前6个学期“综合素质测评成绩”平均数(百分制)的60%+复试成绩(百分制)的40%,计算总成绩进行排名,择优推荐出学校分配的推免生名额。获得推荐者请填报《全国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登记表》,经学院推免生遴选工作领导小组审核盖章后,报学校推免生遴选工作领导小组审定。
(四)学校复审
学校推免生遴选工作领导小组按照相关文件要求,对各学院推荐工作进行审核,经审核通过的名单,在校内公示4天。如有异议,查明情况及时公布处理结果;如无异议,上报自治区招生考试院备案,未经公示的推免生资格无效。
(五)上报录取
经自治区招生考试院批准后,获推荐的学生才能取得免试攻读硕士学位资格。被正式录取的推免生不允许再参加全国统考或公务员考试,并与学校签订保证入学的承诺书,不列入应届本科毕业生的就业派遣计划,以利于招生计划的顺利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