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师范大学高等学校教师在职研究生考试科目
为提高高等学校教师教育教学能力和整体素质,加强高等学校教师队伍建设,促进高等教育事业的进一步发展,根据国务院学位办《关于2009年招收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工作的通知》(学位办〔2009〕33号)精神,我校2009年继续开展高等学校教师在职攻读硕士学位工作,有关事项安排如下:
考试科目及考试时间
考试科目
硕士学位研究生入学资格考试(简称“GCT”)、专业课、专业基础课。
“GCT”考试为全国统一组织,主要测试考生综合素质。考生取得“GCT”成绩当年有效。“GCT”试卷由四部分构成:语言表达能力测试、数学基础能力测试、逻辑推理能力测试、外国语(语种为英语)运用能力测试。“GCT”试卷满分400分,每部分各占100分,考试时间为3小时。
专业课、专业基础课一张试卷,满分150分,考试时间3小时。专业课、专业基础课考试科目及参考书目详见附件。
考试时间: 2009年10月31日、11月1日。考生入场考试时将核验准考证、身份证件。
录取原则
录取工作由我校自行组织,录取分数线由学校自行划定,根据考生入学考试、复试成绩(含面试),择优录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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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年gct考试时间:http://zzy.china-b.com/gctwk/kyzx/list_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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