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在职研究生山西大学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推介材料
我国自1978年恢复研究生招生制度以后,在整个20世纪80年代,研究生教育的主要目的是为了缓解长期以来高等教育停滞不前而造成的高层次科研和教育人才严重短缺的矛盾。当时,近90%的毕业研究生都分配到高等学校和科研单位工作。这类研究生以学术研究为导向,偏重理论和研究,我们称之为学术学位(academic degree)研究生。这种培养模式目前仍占据我国研究生教育的主体地位。随着高等教育和社会需求的不断发展,在借鉴国外研究生教育经验和国内试点的基础上,上世纪90年代,专业学位(professional degree)研究生教育在我国应运而生。它与学术学位处于同一层次,但在培养规格上各有侧重,它以专业实践为导向,培养在专业和专门技术上受到正规的、高水平训练的高层次人才;获得专业学位的人,主要不是从事学术研究,而是从事工程、法律、教育、体育、医疗、农林等行业领域具有鲜明职业背景的工作。
自1990年开始设置和试办专业学位教育以来,截至2009年,我国已设置19类专业学位,初步建立了具有中国特色的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制度,但与英美等发达国家相比仍存在较大差距。专业学位是现代社会发展的产物,是现代高等教育学位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科技越发达、社会现代化程度越高,社会对专业学位人才的需求就越大。随着我国经济社会发展速度的不断加快,研究生教育结构的调整和优化势在必行。
2010年1月,国务院学位委员会第27次会议在京召开,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国务委员、国务院学位委员会主任委员刘延东在会上强调:要推动学位设置和授权审核制度改革,把专业学位放在与学术学位同等重要的位置,增加专业学位类型,研究新的授予单位准入机制,加快专业学位教育发展。会议还批准新设了金融、旅游管理、新闻与传播等19类专业学位,使我国的专业学位类别增加到38个。根据国家《专业学位教育发展总体方案》的规划目标,到2015年,将实现硕士研究生教育从以培养学术型人才为主向以培养应用型人才为主的战略性转变;同时,还要大力推进专业学位教育与执(职)业资格考试的衔接,不断建立健全专业学位教育宏观管理与质量保障体系;创新人才培养模式,以实际应用为导向,以满足职业需求为目标,不断提高专业学位研究生的培养质量。研究生教育结构的战略性调整正在紧锣密鼓地展开,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发展的春天正在到来。
山西大学作为一所具有一百多年办学历史、文化底蕴深厚的高等学府,历来十分重视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的发展。从1999年被批准设立法律硕士以来,短短十年左右的时间,山西大学凭借48个博士点、137个硕士点的综合学科支撑条件,凭借雄厚的师资力量、优良的办学条件、优雅的治学环境和丰厚的实践资源,先后获得了法律硕士(J.M)、公共管理硕士(MPA)、工商管理硕士(MBA)、工程硕士、教育硕士(Ed.M)、体育硕士和艺术硕士(MFA)七个硕士专业学位授权,其中工程硕士涵盖了11个工程领域。在新一轮专业学位授权点审核中,学校又申报了旅游管理、新闻与传播、翻译、汉语国际教育等10个专业学位类别。同时,学校加强“双师型”专业学位师资队伍建设,积极拓展实习实践基地,全面推进专业学位综合改革,力求实现规模、结构、质量和效益的统筹,倾力打造具有地方示范作用的高水平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
放飞希望,成就梦想,山西大学竭诚欢迎各界人士报考我校专业学位研究生,相信您新的人生将在此启航!